第三方理財洶涌來襲 購買需仔細甄別
第三方理財本來是指那些獨立的中介理財機構,一般不代表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通過分析客戶的財務狀況和理財需求,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理財規劃服務。但是,由于發展迅猛,這種在歐美發展了多年的理財模式在國內卻良莠不齊,亟待進一步規范。6月底,保險監管部門發布緊急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對其業務人員參與銷售非保險類理財產品行為進行全面自查,著力規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財產品的不當銷售行為。
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妥善應對第三方理財風險,提高服務品質,自今年5月中旬起,新華保險先后制定了四份關于規范業務人員展業、風險提示、合規經營等文件通知。近日,在全系統第三方理財產品風險專項工作會議上,董事長康典對有效防范違規推介第三方理財產品提出明確要求,嚴禁銷售誤導、規范行業自律、開展風險自查,制定關于各類客戶活動的管理規范和制度等,及時處置各種隱患。要求總公司渠道部門于7月31日前,完成轄內業務團隊合規展業承諾書的簽署工作,建立有獎舉報機制,設立全國統一客服電話95567,接受客戶、內外勤人員對業務員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新華保險制定嚴格的風險控制制度,建立規范的內控體系,并開展與之相關的宣導部署,在公司經營與具體業務開展中予以有效執行。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損失不僅在于客戶為購買第三方理財產品而退保產生的經濟損失,更在于公司品牌聲譽的損失。因此,為保證公司永續經營發展的需要,除嚴格執行保監會監管要求外,還要求險企自律。這是公司為客戶提供持續性服務的基礎保障,更是新華保險與客戶建立“相識、相知、相信、相依”的“四相”型客戶關系的前提。
新華保險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目前第三方理財潛在風險很高,消費者對潛在風險的識別能力尚不到位,因此自身要有防范意識。提示一,高收益伴隨高風險,這是投資的基本規律。如果遇到一個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遠遠高于定期保險投資工具,購買門檻又很低,且銷售人員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時消費者就要小心了,避免掉入“財富管理”陷阱。提示二,消費者首先要考察所銷售理財產品的機構和銷售人員的資質。如: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業務員的代理權限是保險產品,對于近年來在第三方理財機構熱銷,同時也引發不少糾紛的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伙理財產品等是無權銷售的。若有人以保險公司的名義銷售第三方理財產品,那么消費者只需致電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熱線,即可核實銷售人員的身份和產品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