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報道,從國資委獨家獲悉,最終版本的央企分類意見將從之前初稿意見版本中的三類變成兩類,既商業類和公益類,之前初稿意見中的三類分別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競爭類。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出現在最終版本中的特定功能類,并不是刪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業競爭類一起統稱為商業類。
此前有報道稱,關于中央企業分類方式,牽頭負責這一工作的國資委大致有了最新的劃分方案。
據相關媒體報道,在國資委的初步意見中,112戶央企被分成三類,分別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競爭類。
一位參與國資改革方案設計的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未來會根據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確定合適的國有股權比例。比如,對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等行業的企業,建議國有資本仍要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對于支柱產業和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建議國有資本保持絕對控股;其他企業國有資本可以相對控股,并按照市場和企業自身的需要,有序進退、合理流動。
該人士同時透露,對于商業競爭型的央企,會率先按照三中全會的要求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
公益保障類央企是指以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的,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的央企。中儲棉、中儲糧都有這樣的特征。
特定功能類的央企則是以服務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行為主要目標,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這其中包括石油石化、電力、通訊等領域的央企和軍工企業。
商業競爭類的央企,則以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兼顧社會效益,基本涵蓋了其他大部分的中央企業。
此前國資委內部對央企的劃分,主要是功能性和競爭性兩分。現在這種三分的方式,完善了兩分法,從而將進一步影響企業不同的改革和考核方式。
媒體報道稱,對于公益保障類的企業,國資委的方案是要進一步優化公益保障性業務資源的配置,加快推進主輔分類的改革,剝離非公益性業務,提高公益保障性業務的占比。
對于自然壟斷類央企,要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的改革,推進網絡分離、獨立運營、放開競爭性業務和環節,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接入。對于網絡平臺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和股權投資等渠道,吸收社會資本參股,在部分網絡環節實行股權多元化;對網絡平臺、軍品生產等特殊業務,實行以成本監管為基礎,依據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定價的機制。
中央企業分類改革是新一輪國資改革的一個前置性措施,只有實施好分類,才能有的放矢地進行改革,改革后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考核。
但是,中央企業的業務非常復雜,可能既有保障功能性業務,也有商業競爭性業務。
以中糧集團為例,其主營的房地產、酒店、糧油制成品銷售都在商業性競爭領域,但它新近吸收的另一家中央企業華孚集團則主要做儲備肉業務,屬于公益保障性業務。
對于這類業務交叉型央企,據本報記者了解,國資委可能考慮由其主要業務板塊的特點決定它的類別,但在具體考核時可能要進一步進行業務分類,由母公司對子企業實施不同考核。
按照最終央企分類意見的定義,商業類央企是指以經濟效益為導向,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的企業。
最新版本中商業類具體被分為了商業一類和商業二類。商業一類企業則主要是指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也就是之前所說的商業競爭類央企;商業二類企業主要是指主業關系到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或處于自然壟斷行業,經營專營業務,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企業,也就是之前三類版本中的特定功能類。
公益類央企的最新定義是以社會效益為導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的企業,產品或服務價格必要時可以由政府制定,發生政策性虧損時政府給予補貼。
(編輯:余佳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