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生領域重要舉措
3。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并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籌集采取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的方式,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會議要求,要整合資源,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改進管理服務,做到方便利民。要嚴格基金監管,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讓億萬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無憂。
4. 中央財政今年安排10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重點區域治理大氣污染
2月1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PM2.5和PM10治理為突破口,抓住能源結構、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不斷推出遠近結合,有利于標本兼治、帶動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大氣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見實效,努力實現重點區域空氣質量逐步好轉,消除人民群眾“心肺之患”。
會議要求發揮價格、稅收、補貼等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對煤層氣發電等給予稅收政策支持。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今年安排100億元,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實行“以獎代補”。制定重點行業能效、排污強度“領跑者”標準,對達標企業予以激勵。完善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汽車。大力支持節能環保核心技術攻關和相關產業發展。
5. 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覆蓋全國50%以上的縣市
3月2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今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繼續加大投入,注重發揮市場作用,實行醫療、醫保、醫藥三聯動,強化公共衛生服務,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使人民群眾得實惠,醫務人員受鼓舞,資金保障可持續。一是推進全民醫保體系建設。做好基本保障和社會保險的銜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建立醫療信息化系統,推動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二是加快公立醫院改革。今年使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覆蓋全國50%以上的縣市。合理把控公立大醫院規模,優化醫療資源布局,完善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為患者就近就醫創造條件。三是有序放寬社會力量辦醫準入,在醫保定點、職稱評定、等級評審等方面給予同等待遇。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政策。減少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四是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提高偏遠、艱苦及少數民族等地區鄉村醫生待遇。五是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防止藥價虛高。會議強調,醫改是長期復雜的過程,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讓人民群眾共享醫改紅利。
6。支持小微企業和大學生創業就業
4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了進一步減輕稅負、助力小微企業成長的措施,提出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上限,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較大幅度提高,并將政策截止期限延長至2016年底。
4月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行業和人員范圍限制。凡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均可享受稅收優惠。二是提高征稅扣除額上限。對從事個體經營或企業吸納就業的,除國家給予定額稅收扣減外,地方政府還可按規定再給予比過去更大的稅收優惠。三是增加扣減稅費種類,把地方教育附加納入減稅范圍。四是簡化程序,將稅收優惠政策管理由審批改為備案,努力營造更好的創業就業環境。
4月3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在落實好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將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二是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幫助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三是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辦理實名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年內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四是加大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幫扶,將現行只限于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貼擴大到殘疾畢業生。五是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在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六是簡化高校畢業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單位流動就業的落戶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