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人在山林里發現了野豬的腳印,這是追蹤它們的好線索。
退耕還林政策已實施多年,山林生態恢復加速。再加上大量農民外出務工,不再燒山擴地,野生動物得到有效保護。在皖南的深山密林甚至田園江河之畔,野豬等野生動物得以大量繁殖。根據我省相關規定,黃山市從2008 年之后,開始逐漸規范野豬捕獵。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獲悉,僅從2012年至今,當地已捕殺野豬兩千頭左右,持證獵人有三百余人。
狩獵隊自發行動為主
“僅2012 年以來有統計的,全市捕獵了野豬等(野生動物)2100 余頭(只),其中野豬2000 頭左右,保護了農作物31 萬余畝,挽回損失至少170 萬余元。”昨天,黃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大隊長胡毅告訴記者。
據了解,因山區村民反映強烈,根據安徽省2007 年出臺的劃定狩獵區等相關規定,黃山市2008年后對這項工作開始探索。此后,該市各地對一批獵手審批發放了持槍證和狩獵證,這些獵手或單個打獵,或三五組合,成立了民間狩獵隊、護秋隊等,對野豬等進行捕獵。當時,這些狩獵個人或小分隊,由基層政府及林業等管理,狩獵行為也以自發式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