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晚間7到10點發布公益廣告要占2/3
昨日中午,廣州一家本土化妝品企業也在官微上宣布,委托某傳媒公司拍得廣州塔5年LE D掛網廣告經營權。根據出讓規定,廣州塔塔身戶外廣告位的工藝形式為LE D掛網,高52米,周長126米,展示面積約6500平米。廣告發布時間為19:00到22:00,均安排在整點和半點播放,每次5- 10分鐘。公益廣告播放時間占全部發布時間的66%,其中最佳播放時段所占公益廣告發布總時長不得少于30%。
根據之前的招標公示介紹,政府和業主將按照“三七分”的比例,分享廣州塔廣告位帶來的收入。該廣告位以底價成交,廣州市財政將進賬約4631.4萬元。據了解,這筆錢屬于政府非稅收入,由政府統籌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城市管理、社會公益廣告等方面。
據了解,廣州塔塔身戶外廣告位的LED掛網正在安裝施工中,預計10月可投入使用。
那些年被貼上廣告的地標
2013年2月9日農歷除夕之夜,某知名涼茶品牌“點亮”廣州塔,三個字的品牌名稱出現在廣州塔“全身”。隨后某通訊公司的4G品牌也登上廣州塔,不過顯示位置位于“下半身”。
作為“小蠻腰”之前廣州電視臺的辦公地點、1991年投用的廣州電視塔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花果山,目前主體廣告為某汽車品牌廣告。
位于廣州越秀公園越秀山北峰、建于1959年的越秀山電視塔,2005年曾打出某酒類廣告,成為當時國內最大的戶外霓虹燈廣告,后于2009年10月拆除。
廣州市海印橋橋身上,曾出現某知名保健品宣傳廣告,并利用海印橋的橋塔和纜索構成企業商標,一時成為珠江上的景觀標志。
2013年1月,某涼茶品牌廣告在廣州地標建筑中信廣場盛大亮燈,巨幅廣告總面積達9076.8平米。
外地爭議
早在2006年,上海地標性建筑東方明珠塔曾因燈光廣告引來爭議,但當時主管部門表示,東方明珠塔是上海的地標,東方明珠塔的亮燈是在宣傳上海形象,不會以此作為營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