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餿油(即地溝油)事件使屏東縣被外界批評為稽查不力,屏東縣長曹啟鴻16日宣布準許5名一級主管辭職,并首度率全體主管向社會道歉。曹啟鴻今天上午召開餿油事件爆發后的首度公開記者會宣布,餿油案為對社會大眾負責,準許環保局長林雅文、衛生局長李建廷、城鄉發展處長李吉弘、地政處長蘇俊源及農業處長林景和辭職。
地溝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類劣質油,最大來源為飯店的潲水油。使用地溝油容易導致腹痛、腹瀉、胃癌和腸癌等,對人體的危害極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規章制度,重點整治地溝油的生產銷售和使用。2012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具有法律效應的《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此后各地陸續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行動,然而“地溝油”問題依然屢禁不止。在筆者看來,主要是官員履責意識缺乏。
地溝油的黑色產業鏈包括加工、批發、銷售等,其監管關系多個部門的權責交叉,城管、工商、質檢、環保、公安、食藥局等部門都有管理職權,但主導部門不明確,長期處于推諉扯皮狀態。事實上當前我國各地在“地溝油”治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難題,主要原因在于沒有明確的職責部門,也沒有明確的責任人。于是乎各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就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慢作為、不作為。本次臺灣這次“餿油事件”直接導致了5名一級主管辭職,縣長親自道歉,可以看出官員對該事件的重視。如果我們把國內的“地溝油”事件上升到官員引咎辭職的高度,如果各職能部門能夠相互協調配合、盡職履職,地溝油的治理還會這么難嗎?
筆名:古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