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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定性違建但“下不為例”
居民樓頂建起“空中花園”,上面搭起了木房子,是否存在違建行為呢?
對此,江岸區城管委臺北街中隊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唐某是在2009年對樓頂進行了改造,不管他當時是否確實違規搭了房子,都由物業和房地局來決定,當時他們對其并無管轄權,以至于形成了歷史問題。
一名業主和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均證實,2009年樓頂開始改造時,就有人舉報過此事,當時有城管工作人員到了現場,但后來不了了之。
上述城管負責人表示,經中隊隊員現場查看,唐某也出示了當時有關部門蓋章的平改坡申請報告,加上無法知道房屋結構的原貌,所以暫時無法將其定性為違章建筑,因此無法進行處理。但是如果有效仿這種行為,構成違建的,發現一起會打擊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