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將受到處罰。省紀委省監察廳近日出臺《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執行中央和省委關于廉潔從政和厲行節約的相關規定,帶頭廉潔自律,自覺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不良風氣,為全社會形成節儉之風發揮示范表率作用。(四川日報2014年9月2日)
《規定》明確,領導干部組織或參與操辦本人及近親屬的婚喪嫁娶和喬遷、履新、出國、慶生、升學、開業慶典等事宜時,不準有七種行為。而且對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作出了更明確的程序規范,應提前5個工作日報告,其中喪葬事宜可先口頭報告,事后10天內補辦報告手續。領導干部在報告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須如實填寫《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報告表》,并簽訂廉潔承諾書。報告的內容包括:事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范圍和數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在當前開展正風肅紀的行動中,四川出臺并細化大操大辦的規定,可以說是一場及時雨,希望能澆醒那些糊涂的官爺們,要認清當前形勢,中央八項規定是高壓線觸不得,法令法規犯不得。中紀委的上周通報中有27起官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我們可以看出當前治理形勢依然相當嚴峻,應得到足夠的重視,大操大辦有百害而無一利。
艱苦奮斗是成事之道,奢侈之風是敗亡之途。如果我們對大操大辦婚喪喜宴等事宜掉以輕心,聽之任之,既會敗壞黨風政風,在社會上產生極為消極的示范效應,又會造成嚴重的物質浪費,還會加劇不滿和對立的社會情緒,損害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每每想到我國的基本國情,都應寢室難安,沒有任何理由去搞奢侈浪費,更何況是中央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行為。
我們從來都不缺各項規章制度,缺的是如此完備的制度都該由誰來具體監管落實,懷疑的不是制度的約束力,而是制度的執行力。日前四川省紀委省監察廳出臺的《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就相當完備,具有較強的可執行性,值得點贊。但是具體效果如何,還得看規定的執行和落實情況了。對領導干部違反相關要求,以及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作風無小事,官德無小節”。筆者認為,要徹底掃除大操大辦的歪風邪氣,必須做到堅定理想信念,始終把握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加強自律自省,始終保持廉潔自律和艱苦奮斗的行為規范;加強對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不斷增強宗旨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兢慎為官,真正為群眾干事謀利。通過思想上重視、監管上落實、問責上逗硬,讓黨員干部不敢打“婚喪喜慶事宜”的“歪主意”,這樣才不會讓喪喜慶事宜淪為腐敗工具,營造出廉潔從政和倡導節儉之風的良好社會風氣。(文/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