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獅子島酒店在惠東縣法院起訴縣公安、工商、消防三部門,稱撤銷酒店證照的行政行為違法。
庭審爭辯撤銷證照是否違法
2011年12月23日,惠東縣獅子島休閑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在惠東縣工商局登記成立。2013年2月5日,該公司卻被惠東縣工商局撤銷了設立登記許可。
惠東縣工商局認為,該公司提交的《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不具真實性,設立登記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欺騙行為,依法應予撤銷。對于該公司排污許可證真偽鑒定的事宜,惠東縣環保局回函稱:“由于證件復印件較模糊,難以仔細辨別,建議業主提供原件,以便核實。”
惠東縣獅子島休閑度假旅游有限公司指出,僅憑該函并不能證明排污許可證是假的,而且相關法規也沒有將排污許可作為酒店經營企業的前置條件。工商部門據此撤銷登記于法無據,而且未遵守法定程序,沒有按要求告知公司方提出聽證和申訴。
惠東縣公安消防大隊撤銷惠東縣獅子島休閑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的理由,是該公司委托消防工程公司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時,使用了虛假證明材料。對此該公司認為,消防審核系工程施工單位負責代辦,公司沒有采取任何欺騙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而且,消防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理行為時,先行制作發出撤銷決定書,后再進行調查取證研究處理,違反了“先取證、后裁決”的行政法基本原則。同時在訴訟過程中也違反了“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的行政訴訟法規則。
惠東縣公安局方面則宣稱,撤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正是因為惠東縣獅子島休閑度假旅游有限公司的消防審核已被撤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