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浙江省“三改一拆”工作和“五水共治”戰略,推進環境資源民事審判工作的專業化建設,日前,溫州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合議庭,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這也是浙江省首家中級法院環境保護專門審判機構。
環境資源合議庭由溫州中院民一庭設立,專門負責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審理一、二審涉及大氣、水、土壤等自然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民事案件,涉及地質礦產資源保護、開發有關權屬爭議糾紛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內河、湖泊、灘涂、濕地等自然資源環境保護、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民事糾紛案件等。凡屬民一庭管轄的上述類型案件均交由環境資源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
環境資源合議庭團隊由該院民一庭庭長鄒挺騫領銜,六名成員全部具有豐富的民事審判工作經驗,且均具有碩士以上學歷,配備可謂兵強馬壯。
據鄒挺騫介紹,由于環保案件專業性較強,尤其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可能引發群體性沖突案件、涉公益訴訟案件等,在必要時要邀請溫州市環保局、環保協會等專業人士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以提高環境資源合議庭的專業化水平和審判效果。
據了解,環境資源合議庭已于日前正式受理了首批12件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系列案件,部分案件將于7月30日排期開庭,這也標志著環境資源合議庭已正式投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