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安康市漢濱區瀛湖鎮干部招待檢查組到農家樂就餐時,剛到就餐點,一干部突發心臟病不幸身亡。(9月27日人民網)
盡管中央出臺八項規定以后,各省相繼出臺規范公務接待的規定,對接待的規格、陪同人數、用餐標準甚至菜品都明確了標準,但并沒有排斥正常的工作接待用餐。也就是說,公務接待仍然是一項重要工作制度。鄉鎮財政所長接待上級檢查,陪同用餐猝死。在調查結論沒有出來之前,就不能實行“有罪推定”,更不能讓死者背“黑鍋”。這對于涉事的檢查組和當地鎮政府,以及死者更為公平。公眾也須保持一分理性。
以前公眾見過不少關于官員公款大吃大喝的報道,其中不乏有官員醉死、互毆、被群眾抓現行下跪求饒等“狗血劇”。所以公眾有理由遇到類似“劇情”就憤懣、調侃。群眾公認“一絲一粒、一厘一毫”都是民之脂膏,都姓公,所以公眾在官員奢侈浪費上態度 “零容忍”。實際上,中央八項規定的“鋼鞭”,反對“四風”的“掃帚”清除了一批頂風違紀者。因此,民意與黨嚴管干部的要求是高度契合的、一致的。基于這一點,相信真相會“水落石出”,有關組織也必須還原事實。
財政所長猝死的關鍵點在于:點餐時突發心臟病。換句話說,其死亡是因病而起。當然這得有衛生等相關部門的科學結論為支撐。但與部分網友所說:“撐死的”、“醉死的”、“吃檔次高的,血壓高”沒有必然關系。更與就餐地點是食堂還是農家樂沒有因果關系。但是,就算是個別人有“吐槽”,我們應看到公眾情緒化表達的背后民意。可能我們密切黨群、干群還得走很長的一段路。
俗話說:“人死為大”。不必對財政所長“冷嘲熱諷”的同時,另一方面有必要厘清事實以對各方負責。該鄉鎮接待陪同有無超人數、接待超規格,以及為何不在鎮食堂吃工作餐?接待就接待了,只要按規定辦也無可厚非。為啥該鎮回復“當時幾人是到一群眾家中吃面條”。抬出“群眾”二字、打出“吃面條”的簡樸“牌”,就能讓公眾和官方相信,是否有“欲蓋彌彰”之嫌?調查真如鎮政府所說,漢濱區交通局、審計局以及漢濱區瀛湖鎮組成的檢查組還不失為走群眾路線的“標桿”,是各地學習的典范。反之,事情有“貓膩”,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當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當然,事件調查和處理更不能忘記猝死的財政所長。由陪同檢查組用餐時間是下午1時的細節,客觀上反映了一線基層干部工作還是比較辛苦。既然事情出了,就須明晰責任,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不受任何外界干擾。如果該財政所長遵守了黨紀國法,履行了自己崗位責任,他的權利應當受到法律和黨紀保護。即使有人搶先“拍磚”,他應得的權利不能少一絲;反之,相應懲處也不能輕一毫。(作者:品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