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被告人劉鐵男在紀委立案審查的時候,為了戴罪立功,根據自己的研究成果,寫了就如何反腐的建議的材料,追回贓款三千余萬元。(9月24日 人民網)
據廊坊中院微博公布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劉鐵男被控于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余萬元。從古到今腐敗問題都是國家治理中的一大“毒瘤”,久治難消。針對劉鐵男一案,一方面讓人們繼續(xù)保持對腐敗問題的思考,另一方面則是人們對這“老生常談”的話題已不以為然,認為貪腐現(xiàn)象是權力的必然產物。
真正受社會關注的則是他能夠自我悔過,認識到權力失去約束的后果、認識到自己貪腐行為的危害。在試圖戴罪立功的反腐建議材料中,他認為審批權應當大量下放到市場,從源頭上解決政府不該管的一些事,包括給企業(yè)家自我調控的控制權、形成一個系列化的不是單獨的下放而是要完善制度,來防止以權謀私。雖然覺悟得太晚,已經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嚴重后果,必須依法受到嚴懲。但是這些教訓與懺悔,又何嘗不是傳遞著一種正能量?能讓官員們從思想上得到教育,引以為誡、敬畏法治、用好權力。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早在上任之初就指出,反腐敗斗爭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治標”即是建章立制,加強監(jiān)管,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在當前對貪腐官員已經形成高壓震懾態(tài)勢的情況下,如何治本,就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本”即“源頭”,欲求反腐敗治本之策,首先需要弄清楚腐敗的根源,然后才可以對癥下藥,做到藥到病除。否則難免緣木求魚,徒勞無功。筆者認為劉鐵男戴罪立功,寫如何反腐的建議的材料則是達到了“治本”的效果,不僅是他自己有了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觀念,也教育了其它官員。
黨員干部應從嚴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深入查擺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質能力、作風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域不足,同時以出于公心、真誠幫助,開門見山、直截了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為原則開展相互批評。對于焦裕祿之類的先進人物要深學、細照、篤行,對于劉鐵男一類的腐敗官員要引以為誡。(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