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遭竊案日前曝出從入室盜竊轉為挾持搶劫的“升級”版本:大連市相關部門證實,一盜竊團伙通過挾持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徐立新妻子進入其家中,搶走價值120余萬元財產。(9月22日,新華網)
從歪打正著到蹲點守候,從暗盜升級為明搶。我們在感嘆盜竊團伙愈發膽大妄為、窮兇極惡的同時,也不禁贊嘆其執著的“敬業精神”,前期踩點、精心籌劃、明確分工……每一步的設計都是如此的縝密。而關鍵之處在于,盜竊團伙緊盯住的是各級官員們。不可思議的是,當盜賊們頻頻對官員們伸出“罪惡之手”時,更多的官員們選擇的是:沉默是金。
俗話說,蒼蠅不盯無縫的蛋。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很顯然,每月所得的俸祿是有限的。而從盜竊團伙在官員們家中所盜取的財物價值來看,與其工資收入又是不成正比的。幾十萬、上百萬、甚至幾千萬的現金、財物卡、金條等財物,不得不讓人聯想到官員手中的權力網運行是否規范的問題,利益天平是否失衡的問題。
一起又一起的普通入室行竊案件,牽連出一樁樁涉及官員貪污腐敗、行賄受賄等案件。到底是小偷搖身一變成為“反腐先鋒”,還是我們的財產公示制度亟待完善?其實,從官員家中被盜后的沉著、低調態度不難看出,官員們不想將“財產”這張窗戶紙捅破,不愿意將財產公示于眾目睽睽之下。而相關的配套制度和監督手段的缺失,也是官員家中頻頻“遭竊”的“導火索”。
物必先腐,然后蟲生。不清除腐敗,將亡黨亡國。要有效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就要積極穩妥地推行官員財產公示,掀起一場“廉政風暴”。其實,一些國家的財產公示值得我們學習借鑒。比如在美國,政府的各級職員任職前,都要將自己和家庭的納稅記錄公開;比如新加坡,公務員超出合法收入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時,往往會進行有罪推定。
其實,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央就出臺了《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收入申報的規定》,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于受官員群體阻力、執行不到位等因素影響,加之缺乏謊報問責機制,造成一些地方的財產申報工作陷入困境。要打破這一僵局,要加快財產申報的相關立法,嚴格申報的規范性,提升問效的有效性。同時要增加財產申報的透明度,讓其在“陽光下”公開公示,吸引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監督,相信這是公眾們所期待的。(文/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