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審旗,最近在公園、廣場附近建起了“便民攤點”,攤位全部面向殘疾人、低保戶和以流動擺攤為生的困難群眾招租,每個入駐攤販只要交很少的管理費就可以在這里經營。攤販有了新“身份”!(9月15日《人民日報》)
曾經,社會中流傳著眾多關于城管與攤販不和諧的“傳說”:城管、小販矛盾不可調和。而接連不斷的城管“怒打”西瓜販、“暴打”車行老板……的例子,似乎一定程度上佐證著這樣被默認的“偽命題”。如今,內蒙古烏審旗專門為殘疾人、低保戶等群體建起“便民攤點”,讓城市管理頗有一種“旱路不通,走水路”的變通。這一變通不僅讓城市弱勢群體有了起碼的生存尊嚴,也理順了城市管理,值得點贊。
“城市”,在《管子·度地》里的解釋,“城”,主要為了防衛,并且用城墻等圍起來的地域。“市”則是進行交易的場所。歸根到底,城市無非就是人居住的地方,有市場。而無論城市如何高速發展,卻終究不能“蛻化”其本質,即城市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個大市場。
而近年來,一面是城市高速發展,帶來了無論是面積,還是人口的擴容,另一面是屢見不鮮的城市管理與小攤販的矛盾,甚至是暴力沖突。導致這些的原因,除了部分執法者素質不高,在城市管理的執法思維和理念的不一致,更是這一次次“暴力沖突”的根本原因,城市管理方追求規范、整潔的管理秩序,而小攤販因人而流動,相對自由和“散漫”。
硬碰硬”,終究沒有結果。站在管理對象的角度去思考,烏審旗的“便民攤點”讓我們看到了城市管理與時俱進的“變革”,那就是變“管理”為“服務”,變“黑臉”為“笑臉”,歸根結底這是城管職能的轉變。
烏審旗的“便民攤點”,彰顯的是當前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更體現了政府服務人民群眾的責任和能力。城管柔性執法值得期待,良好的做法當成為學習的示范,筆者希望,各地在強調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多一些換位思考,多一點理解包容,使政府的執法行為更易于為人們所認可、所接受,城管和小攤販和諧共處并非不可能出現。(趙蔚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