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連《國有土地使用證》都沒有的項目,不顧國家的法律法規頂風違法開發好幾年,并且營銷至今卻相安無事,不得不說是鄭州市房地產行業的一個“奇葩”。職能部門對此毫不知情還是熟視無睹?
本網針對此事,陸續聯系了鄭州市國土局、建設局、規劃局、房管局。
鄭州市國土局辦公室人員表示:會將此事向職能部門反饋,然后向本網回復,但截止發稿,本網未得到鄭州市國土局的任何回復。
鄭州市建設局和規劃局監察支隊電話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鄭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向本網回復:“以前我們了解到它這個項目的土地性質是屬于集體,屬小產權范圍,它也法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證,其次沒有掌握到它前期預售的實質證據,所以對它沒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