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民陳某由于工作關系,需經常駕車經過210國道達州南至百節段,但令他郁悶的是,最近連續兩次因為路面太爛導致車身被刮傷,維修花去幾千元。一氣之下,陳某在網上編造了一篇名為《達川區交運局局長馬朝勝貪污國道維修費一千二百萬》的帖子。當事人達川區交通運輸局局長馬朝勝向公安機關報警后,陳某被傳喚,隨后陳某在網上發布了自己的道歉信,最終得到了馬朝勝的諒解,免于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但仍因誹謗被行政拘留十日。(新華網7月14日)
“稀爛”的道路把自己愛車刮傷,郁悶生氣那是理所當然,但這位陳先生采取“網上發帖,匿名誹謗”的過激方式就顯得有些得不償失,因小失大了。當然,這事兒因為當事人的諒解已經得到了妥善解決,陳先生也免于了牢獄之災。但皆大歡喜過后,我們是否也該正視這條爛路帶給出行市民的“煩與怒”?
據悉,“惹事”的210國道的確如陳先生反映的那樣“破破爛爛,坑坑洼洼”,更不止一位市民在經過該路段時刮傷了地盤。針對210國道這段路的破損,記者在論壇進行了搜索,光是關于此類主題反映情況的帖子就搜索到了733個。而當地運輸管理局也表示,曾在2009年花費7300多萬對該路段進行徹底維護,但2012年這條路就因長期超負荷而故態重萌。這說明,該路段的問題由來已久,那為何當地運輸管理局卻遲遲拿不出方案,對其做徹底根治?
說到底,對道路進行徹底維護只是“治標不治本”,要養護好造價高昂的道路,關鍵還是抓住“治理違法超載”的“牛鼻子”。既然當地交通運輸局都已經知道造成路面損毀嚴重的原因,就該對癥下藥,采取相應措施。去年11月,大貨車進入全省高速公路都要“過稱”,有力的緩解了超載大貨車進入高速公路的現象。一般國道就算做不到如此嚴格,卻也應該聯合其他執法部門,對“違法超載”、“洗煤”等問題做處理。而不是像這樣,對市民的投訴不聞不問,不管不顧,造成兩敗俱傷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