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權力要用好才能造福于民,這種亂用權力,以權力設置“最低消費”已經失去了愛心捐款的本意,這樣的捐款不但捐款者不滿,更是越過了權力的界限。設定最低標準的捐款這是赤裸裸的在綁架下級意愿,這是權力脫韁后的肆意妄為,如若總是如此濫用的話,必將嚴重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要想將基層黨員干部從“被要求捐款”的“苦海”中解救出來,讓獻愛心擺脫“最低消費”的話,就必須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讓權力無法左右黨員干部獻愛心的真實意愿,只有這樣才實現真正的“自愿獻愛心”。(作者:曾阿良)
捐款設“最低消費”,權利強制何時休?
2014-08-19 15:09:00 來源:中國財經時報網原創 評論:0 點擊:
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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