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哈爾濱市提出,擬提拔考察的人選,須公開收入、汽車、住房等個人資產。這是5年來,第3個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省會城市。(8月18日 新京報)
據統計,5年來全國近40地區試點官員財產公開,但截止目前,超半數試點地區的公開都是“曇花一現”,已偃旗息鼓。看似簡單的官員財產公開,推行效果這么不理想。除了制度不健全,監督跟不上,政策無延續性,公開內容、方式單一等原因,筆者認為,根源還是觀念有問題。要扎實推進官員財產公開,正視問題,改變觀念就是一堂必修課。
誰的觀念有問題?官員和社會公眾都有。
先說官員,作為制度的執行者。往往會出現支持和不支持公開兩種情況,支持公開的往往是那些內心無愧的官員,覺得公開就公開,通過公開既可以讓社會公眾了解其真實生活情況,也能遏制腐敗,畢竟人正不怕影子斜。其最關心的問題不是該不該公開,而是自己和家庭的隱私能否受到保護。不支持或敷衍公開的往往內心有鬼,怕公開,畢竟一公開,諸多不光彩的行為就會曝光,自己就會成為紀委重點關注的對象,公開就是典型的自尋死路,必然會想盡辦法抵制或敷衍公開。
再說社會公眾,作為官員財產公開工作的監督者之一。由于官員財產公開范圍有限,社會公眾查詢難,查實更難,即使對外公開了官員的財產也多是紙上的文字,對于普通公眾來說監督根本無從著手。漸漸的,公開就成為了一場秀,公眾也產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