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關就暫緩任用”,如此具有“殺傷力”的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在陜西、甘肅等地正全面鋪開。不久前,甘肅白銀市有138名干部因為考試成績不滿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縣處級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陜西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7月21日 人民網)
同公務員入職“逢進必考”一樣,如今陜西甘肅等地干部實行“凡提必考”,能不能提拔、該不該提拔,單靠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了不算,還得過了考試這關才行。考試科目只有一科——廉政法規知識,主要考察干部對廉政知識和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同所有新制度的出臺一樣,“考廉”制度也遭到了公眾的質疑。不少公眾認為這又是一場“走過場”、“考形式”,但截至六月底陜西省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的現實正在逐漸打消這種質疑。可是,是不是領導干部任前“考廉”,就真能考出清官呢?
應該說,“考廉”制度制定的本意是好的。現實中不少干部因為對廉政知識、法律法規認識不清楚、不到位,糊里糊涂或鋌而走險地犯了錯、觸了法,最終把自己送進牢籠里,讓人唏噓不已。“考廉”,同時逗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干部加強自身廉政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學習,從而提高對反腐倡廉的認識,繃緊廉潔從政的弦,減少干部腐敗的可能。正如此制度推行部門所說,“考廉”的目的不在考試,而在于督促大家學好、用好廉政知識。這樣的制度理應提倡和推廣。
但“考廉”并不等于就考出“清官”。培養“清官”,“考廉”只是最初的一步,試卷考試可以靠記憶、靠理解通過,但“清官”、“好官”的“考場”更主要的是在平時的工作生活中,要通過這場考試,則需要把廉潔知識內化于心、外化于心,需要長久的堅持和廉潔的作風,需要不斷的強化鞏固廉潔思想,把“考廉”結果固化為“守廉”制度,唯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考廉”的效果,培養更多的“清官”、“好官”。
作者: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