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分析稱信托不設財產專戶暴露風險
信托和銀行關于監管賬戶的糾紛或將打破信托行業不開設專戶運營的“潛規則”。近日,華融國際信托公司一紙要求撤銷凍結“監管賬戶”資金的申訴被浙江余姚法院駁回,引起行業巨大爭議。業內人士指出,這一事件涉及資金量雖然不大,但暴露出目前信托財產登記制度缺失帶來的潛在風險。
資金歸屬惹爭議
一筆1680萬元的資金歸屬,近日一石激起千層浪。
事情起因在于融資方浙江賽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簡稱“賽日新材料”)無力歸還銀行貸款后,銀行向法院申請將其賬戶資金1680萬元強行凍結。但華融信托隨即提出異議稱,該企業賬戶上的資金為信托財產,未經信托同意銀行無權進行凍結,監管銀行有“違反三方協議約定,監守自盜”的嫌疑。
而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的一紙《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裁定書》(下簡稱“裁定書”),讓華融信托追回1680萬元信托財產的希望暫時落空。
裁決書指出,監管賬戶“并不等同于信托賬戶”,因此“該賬戶中的資金應為浙江賽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業的財產,并非所謂的信托資金,可由法院強制執行”。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對記者指出,這一裁決暴露出目前信托運作流程中存在的風險,或將打破了以往信托一般不設立專戶的“潛規則”。
“在募集資金階段,一般會以信托公司名義開一個專戶,但募集完成之后,這筆資金就會打去以企業名義開設的監管賬戶中,其間不再開設獨立監管賬戶。以往都沒有出過問題。”他說。
財產登記制度缺失
一位研究信托法的法律人士對記者表示,當地法院判決并無問題,“因為資金是一種特殊的財產,轉移后就歸持有人所有”。因此目前情況對華融信托不利,而這主要是“信托財產登記的缺失造成的”。
理論上說,信托制度能夠起到規避個人資產被分割、資產被抵債或凍結查封、資產被征稅等作用。但上述法律人士指出,目前內地并沒有完善的信托財產登記制度和全國性的信托登記公司,因此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不足,信托很多功能都會打折。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指出,出了這件事之后,未來信托公司在選擇企業監管賬戶開戶銀行時應盡量避免和融資方有債務關系的銀行。但是在實務中,很多項目都是由銀行轉介的,因此信托公司可能也是“身不由己”。
“目前來看,信托財產專戶是一種特別標明為信托財產的形式,可以彌補財產登記的不足。” 上述法律人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