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512號),公布第二批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名單。本次在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的基礎上,增加了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園區,全國共有30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納入國家首批鼓勵社會投資的基礎設施領域。
國家將鼓勵各示范園區創新發展模式、投融資模式、電力交易模式和專業化模式。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朱明12月4日在發改委發布會上表示,能源局將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力度。“30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絕大多數都是民營資本投資,對于引導和鼓勵民營資本投資效果非常顯著。”
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包括:嘉興光伏高新區、杭州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吳興工業園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海鹽經濟開發區、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海寧經濟開發區、宜陽縣產業集聚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