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測算,農村污染治理的總投資,僅污水治理設施一項總投資就需要2000億元。
真正面臨的問題不僅僅如此。一位基層環保工作者對記者坦言,農村環境治理會建設一大批的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當初建設是國家拿錢,但后期的運行和管理卻需要地方自己想辦法,對于“吃飯財政”的很多地方而言,反而成了地方新的包袱,陷入“容易建難運行”的困境。
“從2008年開始試點以來,目前很多地方農村環境治理工作正在陸續從建設向運營管理過渡。確保設備長期穩定運行,防止變成形象工程,設備‘曬太陽’,這將是環保部門面臨的新挑戰。”上述人士說。
農村環境治理需建立長效機制
不少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都認為,除了國家對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投入繼續加大之外,更為重要的是需要建立新的長效機制,通過拓展融資渠道和模式創新,通過土地流轉、生態農業開發、水利設施建設污染防治示范、環境技術設施社會化運營等途徑,更大程度的撬動社會資本,改變單純依靠財政撥款“過日子”的現狀。
“農村環境市場關鍵是要建立一個商業上的閉環,要讓成本和收益發揮關鍵作用。”中國環境投資聯盟理事長王世汶強調,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四大要素中成本和收益是企業目前最關心的問題。選擇何種投資方式、收益模式以及保證機制,可以確保企業做到有所盈利就顯得尤為重要。
記者拿到的一份來自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的調研中建議,國家出臺連片整治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實施辦法;建議配套出臺連片整治項目技術標準和規范、設立成熟技術項目庫等,此外,資金撥付時間應由建設前期向建設后期轉變。建議國家在建設后期的兩個環節對地方進行資金補助:在驗收期,對驗收的項目進行質量、資金評價,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在運行期,結合日常督察運行情況和運行成本適當給予補助。應將連片整治工作與污染物總量減排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掛鉤,形成連片整治的聯動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