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退休潮”未現
本月起,國務院頒布實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社會養老保險,即養老金并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擔心養老金并軌后自己的待遇下降,或需要補繳社保費用,有媒體報道,某些地方已出現了事業單位人員扎堆兒申請提前退休的現象。
對此,李忠回應:“據我所掌握的信息,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了解相關政策情況,這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應,并沒有形成所謂‘退休潮’。”他表示,對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中央標準的提法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總的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從制度上實現公平,不存在將哪類群體并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
而對于事業單位人員究竟要不要補繳社保費用的問題,李忠說:“每項改革都有一個妥善處理歷史、現實和未來的關系問題,對于補繳的問題,我們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對職工過去參加工作而沒有實際繳費的年限,做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處理,改革總體運行是平穩的。這個可以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決同類問題的一個思考。”(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