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合轉公募的尷尬
就在公募資格申請進展緩慢的同時,券商仍需考慮仍在存續期大集合的處置問題。
“蠻可惜的,近期我們一只業績很不錯的大集合到期了,但也只能清盤處理。”一位券商資管產品部負責人感嘆道,“當時為什么不把產品的存續期設得長一些呢?”
記者了解到,券商存續中的大集合仍正常運行,開放日可以購買,但產品到期后不可續期。一些原本未設置期限的產品基本沒受影響,但很多5年期的大集合產品就將面臨清盤命運。
日前,證監會發布了重新制訂后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實施規定,管理辦法提到“證券公司管理的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以繼續依照產品成立時的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運作:符合條件的,也可以注冊為公募基金”。
“大集合要轉為公募基金產品,券商要有配套的團隊和架構,即必須具備公募資格。”上述券商資管產品部負責人表示,“此外,還要依照原來的‘一法兩則’和合同運作,但具體操作還是未知數,是個尷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