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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濟報記者 趙顯志 通訊員 王振
8月24日,鎮平縣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姜赟團隊驅車100余里,打破“原告就被告”的常規,來了一次“被告就原告”的庭審,趕到唐河縣畢店鎮某村二位原告家,進行了一次特殊的巡回審判,并成功調解了這起較為特殊的追索撫養費案件,受到了雙方當事人及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
劉某平初婚與妻子生有一子,離婚后隨其生活,與被告黨某再婚后,生育長子劉某龍、次子劉某。2022年3月,劉某平與黨某協議離婚時約定,長子劉某龍、次子劉某均隨其生活,黨某不負擔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劉某平與黨某離婚后逐漸出現精神分裂癥狀,2022年8月被鑒定為精神分裂四級殘疾,2023年春節過后,病情加重。與劉某平共同生活的還有其年過七旬的老母親,由于體弱多病,其母已喪失勞動能力。由于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撫養三個孩子,劉某平的母親申請法律援助,以劉某龍、劉某為原告,自己為法定代理人,向劉某龍、劉某的生母黨某提起了訴訟,要求黨某支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訴訟中,原告方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又以劉某平罹患嚴重的精神疾病、劉某平的母親喪失勞動能力為由變更訴訟請求,要求變更撫養關系,兩個孩子均隨黨某生活,并且劉某平不負擔孩子的撫養費用。
另查明,被告黨某離婚后一直寄居在父母家,沒有找到工作,幾乎沒有什么經濟來源,表示無力同時撫養兩個小孩。
據劉某平的妹妹講,劉某平最近出現徹夜大吵大鬧,肆意毀壞家中物品,甚至揚言要嚼舌自盡等嚴重精神病癥狀。主審法官姜赟在得知這一情況后,生怕劉某平在犯病時誤傷孩子釀成大禍,加之孩子又臨開學季,覺得情況緊急,當即決定放棄“原告就被告”的審判規則,次日帶領被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原告家,進行一次特殊的巡回審判!于是,經過一個多小時的長途跋涉,趕到了唐河縣畢店鎮某村委,審理這起特殊的追索撫養費糾紛案件。在姜赟法官及村委會計、律師的共同努力下,經過辯法析理,終于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如下調解協議:“劉某平與被告黨某婚生長子劉某龍隨劉某平生活,次子劉某隨被告黨某生活,撫養費各自承擔,雙方互有隨時探視小孩的權利。”
案件成功調解后,劉某平的母親及劉某平均表示越快帶走孩子越好,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姜法官等人將次子劉某隨車帶回了石佛寺法庭。中午,專門為孩子點了一盤基圍蝦,小家伙竟能獨自一人全部享用,吃飽后歡笑著告訴大家,“長這么大還沒有吃過這么好吃大蝦”!在歸途中,為了消除小劉某的陌生及恐懼感,姜法官故意與其逗樂,約定“若到了法庭認不出媽媽,就與姜伯伯一家”,小家伙不但欣然答應,還煞有介事地伸出小拇指與姜法官拉鉤,“拉鉤上調,一百年不許變”!消除了恐懼感的小劉某逐漸活躍起來,再相約,再拉鉤……一路歡聲笑語。剛進入石佛寺法庭,車還沒有停穩,小家伙便透過車窗搜尋到了“媽媽”,隨著一聲稚嫩而又洪亮的“媽媽”聲過后,母子緊緊相擁!至此,這場令人擔心糾紛圓滿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