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調增城鄉低保邊緣戶認定標準是2016年丹東市政府確定的一項重點民生工作。為貫徹落實好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2016年7月1起,丹東市將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調增城鄉低保邊緣戶認定標準。
其中: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增幅8%;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3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780元,增幅12.1%。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分散供養由每人每年41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增幅9%;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500元,增幅8.3%。
城市低保邊緣戶認定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至600元調增為每人每月540元至648元;農村低保邊緣戶認定標準由每人每年3372元至4046元調增為每人每年3780元至4536元。此次提標新增支出4035萬元,保障人數9.8萬人,使丹東市困難群體進一步享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