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模標準再調優。及時調整優化微型企業區級鼓勵行業指導目錄及規模標準。細化、嚴化特色效益農業、制造業、旅游業、服務業等4大項目的27個鼓勵行業規模標準,適當放寬信息技術、文化創意類微型企業以及入駐創業基地的微型企業的規模標準,增強經濟發展活力。
二是補助額度再增加。對創新型、成長型以及帶動就業較多的微企給予重點扶持。屬于IT、高新技術、節能環保、創意文化類的微型企業可增加創業扶持補助5000元以內;屬于電子商務及其他現代服務業的微型企業可增加創業扶持補助3000元以內;用工10人—15人以內的微型企業可增加創業扶持補助3000元以內、15—20人加5000元以內;其他服務業以及特色效益農業規模超過基準1倍的微型企業可增加創業扶持補助5000元以內。
三是項目扶持再強化。對獲得市級認定后,重新進行升級改造的市級微企示范村給予20萬元的升級改造補助;對積極參與市政府、區政府和上級部門要求參加的國家級和市級大型展會的優秀微型企業給予每戶5000元的額外補助,解決微型企業參展難問題;對今年成功孵化微企30戶以上的雙創中心,給予20萬元的補助,加速創業孵化平臺打造,促進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