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央行決定,自2015年11月20日下調分支行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對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隔夜、7天的常備借貸便利利率分別調整為2.75%、3.25%。 央行表示,調整旨在加快建設適應市場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調控機制,探索SLF利率發揮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結合當前流動性形勢和貨幣政策調控需要。
點評:
1)核心觀點:打新和聯儲加息在即,央行將隔夜、7天的SLF利率分別調整為2.75%、3.25%,為資金價格波動設定了上限,此舉有利于資金面穩定和無風險利率下行,但主要針對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未擴展到全國型和股份制銀行,探索利率走廊等“制度建設”意義更明顯。央行此舉在于探索利率調控機制,順應了供給側改革需求,與此前依靠M2、信貸等需求管理方式有明顯差異.
2)此次央行決定是在14年SLF試點基礎上的延伸。本次決定的主要內容是:(1)央行將隔夜、7天的常備借貸便利利率分別調整為2.75%、3.25%,比當前銀行間1天和7天回購利率分別高98BP和95BP;(2)主要針對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地方法人類金融機構主要指農信社和城商行等機構。2014年1月20日,人民銀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等10個省市展開SLF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當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購利率分別高于5%、7%和8%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可向央行申請SLF操作。可見,此次央行決定是在2014年SLF試點基礎上的延伸。
3)考慮到SLF對象未擴展到全國型和股份制銀行,此舉“制度建設”意義更明顯。央行提到:“調整旨在加快建設適應市場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調控機制,探索SLF利率發揮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結合當前流動性形勢和貨幣政策調控需要”。利率走廊機制被歐央行等普遍采用,通過設定利率上下限,讓市場利率在“走廊”里運行,此舉主要通過預期引導方式穩定資金面,當市場利率在利率走廊區間內不需要央行頻繁干預。
4)探索利率調控機制,順應供給側改革需求。過去以貨幣供應量為中間目標的貨幣政策調控,本質上屬于需求管理,已經不適應當前經濟新常態的變化。供給側改革強調“效率優先”,需要利率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央行此舉順應了供給側改革需求。
5)打新和聯儲加息在即,央行此舉有利于資金面穩定和無風險利率下行。SLF是央行2013年創設的貨幣政策工具,在兩段時期內使用過, 2013年6月-2014年2月和2015年2-3月,分別應對“錢荒”和“打新”造成的流動性短缺。隨著“打新”和12月美聯儲議息會議臨近,資金面面臨考驗,央行設定SLF利率上限,有助于穩定資金面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