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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7時20分許,登封交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雷俊偉巡邏至轄區顧家河路段時,發現一輛沒有懸掛號牌的白色車輛向西行駛,車速度非常快,形跡十分可疑。他立即聯系指揮中心,通過監控查看車輛軌跡,并進行處置攔截,最終在大金店鎮轉盤將車輛截停。
“同志,請出示您的行車證和駕駛證,并接受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驗。”執勤民警一邊檢查證件,一邊詢問駕駛人姓名,結果發現楊某某(平頂山汝州人,未滿16周歲),未飲酒,但無證駕駛無牌車輛。
民警隨后查驗車輛后備箱,發現車內有多部嶄新小米手機、平板電腦、銀行卡等物品。“物品的數量和價值,都不該出現在普通駕駛人的后備箱,加之司機神情緊張,似是有所隱瞞。”雷俊偉說,感覺事情沒有那么簡單,就把事件移交至刑警三中隊。
經民警調查,駕駛員楊某某伙同另外兩名嫌疑人(目前在逃),于當天凌晨在新鄉市新鄉縣某手機店盜竊平板電腦、手機,并用盜竊的銀行卡取出一萬三千余元現金。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新鄉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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