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許新山、白玉堂等人
【資料圖】
涉黑惡犯罪線索的通告
近日,在河南省公安廳掃黑辦的統一指揮下,周口市公安局組織偵辦漯河市以許新山、白玉堂為首的涉黑惡犯罪組織案件。目前,許新山、白玉堂等2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經查,自2005年以來,許新山、白玉堂等人為攫取經濟利益,糾集許剛、許付強、趙東亞等人,利用其組織的惡名,在漯河市郾城區暴力討債,強攬工程,插手民間糾紛,采取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擾亂了郾城區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的生活、經濟秩序,情節嚴重,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深挖徹查該犯罪組織全部違法犯罪事實,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囂張氣焰,凈化社會環境,維護公平正義,公安機關號召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提供該犯罪組織的違法犯罪線索,特通告如下:
一、曾受該組織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請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提供線索、證據。對檢舉揭發人員進行威脅、恐嚇、打擊報復或者干擾公安機關依法取證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參與許新山、白玉堂等人犯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要放棄僥幸心理,盡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爭取從輕、減輕處罰。
三、正告涉嫌包庇、縱容該犯罪組織違法犯罪、隱匿、轉移非法資產、資金,以及充當“保護傘”的相關人員,要認清形勢,主動投案說明情況,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寬大處理。
四、公安機關對檢舉、揭發、舉報人員身份嚴格保密,對于舉報公安機關尚未掌握違法犯罪線索的人員,一經查實,將依據《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五、凡與該組織成員存在民間借貸、代為持有資產(包括持有現金、存款、匯款、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保險份額)、房產、地產、車輛、股權等情形的,應如實向專案組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同時上繳涉案資金等財產。
六、檢舉、舉報方式:可通過電話、短信、郵遞或直接到公安機關反映。
郵寄及來訪舉報:
周口市川匯區黃河路1號 周口市公安局掃黑辦
郵編:466100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廳“10.22”專案組
2022年12月20日
附:該組織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