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7月11日,上海市第二批集中供地第一次掛牌地塊中的11宗地塊,有多名競買人參拍,進入現場競價環節;另外4宗地塊均各有一位競買人,也將在今日根據其在掛牌期間的報價確定地塊成交價格及競得人。
寶山區吳淞創新城15更新單元03-02、04-02地塊僅上海上實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上實發展”)一位競買人報名,最終該公司以13.3747億元的底價競得。
該地塊規劃為科研設計用地、普通商品房、辦公樓,出讓面積為40771.4平方米。03-02地塊為普通商品房用地,容積率為2.5;04-02地塊為科研設計用地、辦公樓,容積率為4.0。
出讓文件顯示, 該地塊地上計容建筑面積141467.15平方米,其中04-02地塊計容建筑面積105436.4平方米(其中商務辦公用地計容建筑面積52718.2平方米,教育科研設計用地計容建筑面積52718.2平方米);03-02地塊計容建筑面積36030.75平方米(地上計容建筑面積不包括建成后無償移交政府的200平方米的公共服務設施)。
出讓人要求,受讓人需要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余額。
對于項目功能業態,出讓人要求,04-02地塊商務辦公功能定位要圍繞打造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戰略目標和吳淞創新城整體功能布局,按照吳淞創新城產業導入要求,重點聚焦“五型”經濟,集聚新材料、新經濟、新能源、新基建等科創重點領域平臺型、總部型企業項目,培育打造特色商務CBD。同時,該地塊內會務、餐飲、員工生活等商務配套設施應同步規劃實施。
出讓文件顯示,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年限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100%(計52718.2平方米以上)的辦公物業;應當按出讓年限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100%(計52718.2平方米以上)的教育科研設計物業。
同時,本地塊內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積不得低于該地塊住宅總建筑面積的50%,計18015.38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設計建設標準為:多層住宅建筑面積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層住宅建筑面積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層住宅建筑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讓宗地范圍內配建保障性住房類型為公共租賃房,建筑面積應占該出讓宗地規劃總住宅建筑面積的5%以上,計1801.54平方米以上,房型以二房為主,戶型面積二房70-77平方米。受讓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規定無償移交給寶山區住房保障機構或者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