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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記者 王嘉浩)6月1日晚間,*ST安控(300370.SZ)公告稱,公司及其相關人員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安控科技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情況,*ST安控被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原董事長許永良,董事張磊,高級管理人員張濱,董事李春福均被處以6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劉偉被處以50萬元罰款。
經四川證監局查明,安控科技2019年年報中存在未按規定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未按規定對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并計提商譽減值準備的違法事實。
據了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資子公司杭州青鳥應收賬款余額中應收慈溪金輪540萬元、應收深圳標盛1081萬元。其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慈溪金輪、深圳標盛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當年未回款或回款較少,公司僅按賬齡分別計提壞賬損失74萬元、309萬元,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第四十條的規定。
同時,安控科技合并報表商譽賬面價值277,291,754.08元。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其未聘請評估機構對相關資產組進行評估,未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未按規定計提商譽減值準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財會〔2006〕3號)第四條規定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2021年4月23日,其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杭州青鳥持有的兩筆應收賬款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將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應收賬款”金額調減1239萬元。對2019年末商譽減值測試進行追溯評估,并補提2019年度商譽減值準備,將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商譽”金額調減2149萬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凈利潤由盈轉虧。
安控科技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同時,該司5名相關責任人因未勤勉盡責,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均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0-60萬元的相應罰款。
對此次處罰,安控科技表示,,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同事,不會對公司2023年及以后的財務數據產生影響;上述相關人員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事項也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資料顯示,*ST安控主營業務是以自動化、信息化技術為核心的智慧產業解決方案和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