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構作為獨立第三方,每年都會對上市公司進行審查,因此對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了如指掌”。不過,大多數審計機構在巨額財務造假面前“失察”,其出具的審計報告未提出任何造假征兆。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飽受詬病,證監會對這類行為的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大。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證監會開出的罰單發現,2015年以來,僅對財務造假這一劣跡,證監會便對10家上市公司開出罰單,其中每張罰單里還有涉事高管、獨立董事等的處罰。
在證監會查實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例中,有些審計機構因為難逃責任而被處罰。
同時監管層對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問題也已經關注到,將對部分執業質量存在較嚴重問題、涉嫌違反證券法規的審計、評估機構,已啟動稽查調查程序。
財務造假無審計征兆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2015年以來,證監會針對10家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問題開出罰單,包括華銳風電(601558.SH)、皖江物流(600575.SH)、大智慧(601519.SH)、ST亞太、超日太陽、*ST云網等。
這10家上市公司主要通過隱瞞關聯交易、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提前確認收入、虛假確認收入、虛構采購交易、陰陽合同、未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等7大方式虛增收入和凈利潤。
其中,造假金額最大的是皖江物流。其2012年虛增收入45.5億元、虛增利潤2.56億元;2013年虛增收入46億元、虛增利潤2.34億元。
不過,在皖江物流存在巨大財務問題、違規問題的2012年和2013年報中,其審計機構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出具的均是“標準無保留意見”。
“上市公司和會計所對財務報表的小修小補沒有問題,真到了巨額財務造假的層面,就是雙方溝通協調的結果了。”上海某資深審計人士指出。
另外,華銳風電財務造假事件也令市場震驚。其2011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78億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37.58%。
華銳風電時任董事長韓俊良為粉飾上市首年業績,安排公司財務、生產、銷售、客服等4個部門通過偽造單據等方式提前確認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確認風電機組收入413臺。
華銳風電這起造假金額巨大、跨多個部門的財務造假行為,當時的審計機構——利安達會計事務所為其出具的是“標準無保留意見”。
另外,大智慧2013年度財務造假,其審計機構立信會計事務所出具的也是標準無保留意見;青鳥華光(600076.SH,現為康欣新材)、*ST云網2012年度財務造假,其當時的審計機構中磊會計事務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均是標準無保留意見;ST亞太2012年和2013年均存在利潤造假行為,當年其審計機構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也是標準無保留意見。
這也意味著,在上市公司巨額財務造假面前,大多數專事財務核查的審計機構竟然“失察”,沒有給公眾投資者提供更真實的財務信息。
因此,在華銳風電造假案、賽迪傳媒案中,證監會對其審計機構利安達均進行了處罰,沒收其審計收入并罰款、對涉及的審計人員警告和罰款。
事發后才出“非標”意見
為上市公司服務的審計機構還有一個明顯的特征:監管層查實某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后,或者財務、債務出現巨大問題之后,審計機構才會出具非標意見。
比如,*ST云網2012年度和2014年一季度均存在財務造假行為,而其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在2012年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2014年,立信所因為公司當年虧損7億元,并且凈資產為-8642萬元,還需要償付“ST湘鄂債”資金缺口2.82億元,因此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
Wind數據顯示,2015年,審計機構針對2847家上市公司年報出具了103份非標意見,其中1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8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6家上市公司則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滬深兩市沒有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103份非標意見中,其中37份就是針對ST股出具的,即已經暴露出業績問題、債務訴訟等殼公司,另外還包括證監會查實存在違規行為的公司,比如華銳風電、大智慧、金亞科技、大有能源等,以及監管部門“點名”過的公司,比如宏磊股份、世紀游輪等。
其中,有34家上市公司被連續3年出具非標意見,基本也多屬于被揭露過的問題公司。
這樣意味著,審計機構自己發現問題進而出具非標意見的上市公司數量非常少,大部分情況是問題已經暴露,他們才會出具非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