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以上7家企業為今年1月1日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新規施行后,首批適用新規發行的公司,發行流程以及申購、繳款等環節較之前進行了調整,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各公司的發行公告并關注以下主要變化:
一是投資者申購時(T日)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網上中簽結果公告或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確認獲得配售后須足額繳納認購款;
二是投資者須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三是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
四是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直接定價并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