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前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此次意見稿進行了6處修改,并新增1條。包括取消原規定中關于參與申購的投資者應當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的規定,將申購時預先繳款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后再進行繳款;明確規定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
為便于承銷商管理承銷風險,規定網上和網下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可以中止發行;增加網上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的規定;建立網上投資者申購約束機制,規定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申購。
此外,關于老股轉讓方面,《征求意見稿》新增一條為“無老股轉讓計劃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通過網下詢價確定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網上投資者申購時僅公告發行價格區間、未確定發行價格的,主承銷商應當安排投資者按價格區間上限申購。”
而外界關注最多的為2000萬股以下無老股轉讓可直接定價,以及取消申購全額繳款。“如果確實不再限制定價,不預繳全款可打破新股不敗,也能降低市場實際無風險利率。”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認為。
不過,也有券商人士認為,2000萬股以下取消詢價實際作用有限,因為真正決定發行速度的依然是證監會發放批文的速度。“取消詢價可以提高發行效率,但可能會產生高價發行,企業肯定都想在2000萬股以下發行。二級市場股價可能面臨破發。證監會應該會控制發行節奏,如果不控制,就會像新三板一樣。供給多了,價格可能不好賣了,價格也就自然而然降下來。”一家中小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在新的發行規定下,券商投行人員是否受影響?“企業會好做了,但是超額利潤也少了,對于我們來說應該是不好不壞吧。”上述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21.世.紀.經.濟.報.道..張.欣.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