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金正,代碼:002470)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據公開報道顯示,青島中院認定投資者部分損失由系統風險等因素導致,一審判決支持投資者部分訴訟請求。
長期代理投資者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ST金正案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受損投資者仍可依法起訴索賠。
案情回溯,今年2月14日晚,證監會官網顯示,山東知名肥料企業ST金正因財務造假等問題遭到證監會處罰。經查,ST金正存在三大違法事實:一、ST金正通過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利潤。2015年-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二、ST金正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三、ST金正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ST金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萬連步等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各處以罰款。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我們正在分批代理ST金正投資者索賠,投資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詢。”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索賠條件: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間買入ST金正股票,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仍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詳細聯系方式。(記者 張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