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間,妙可藍多(600882)發布公告稱,近日,股東王永香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王永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王永香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間,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妙可藍多股份334.4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2%,未在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相關減持計劃,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王永香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王永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記者 董亮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