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間,浙江嘉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澳環保”)發布公告表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依法擬對公司及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作出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嘉澳環保涉嫌違法的事實系未將應合并未合并境外主體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未根據業務實質對相關業務進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銷處理,導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本報記者就此次行政處罰相關問題致電嘉澳環保,其負責人表示將會以書面形式回復記者發送的采訪函,但截至發送采訪函40小時后,記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復。
“如果因為沒有將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出現問題,已經涉嫌財務的虛假記載,后面將引發一系列的投資者索賠。對公司進一步的處理,現在還需觀察。”第三方研究機構透鏡公司研究創始人況玉清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行政處罰后財務總監離職
根據公告,嘉澳環保于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東江能源、嘉穗進出口與RICH TIME、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等境外主體開展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
嘉澳環保未將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未對東江能源、嘉穗進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之間的購銷業務進行抵銷處理,以及未根據業務實質對通過 RICH TIME 實施的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進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銷,導致虛假記載。
從行政處罰書具體來看,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嘉澳環保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79億元、0.89億元、1.19億元、1.49億元;分別虛減凈利潤105.04萬元、58.93萬元、68.44萬元及93.61萬元。
據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嘉澳環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沈健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查正蓉,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王艷濤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況玉清認為,出現這些問題,不僅僅是公司內控失控的問題,而且還包括審計機構的問題,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問題,絕對是審計機構的核心職責,如果連這一點把關的責任都沒有盡到的話,那么應該受處罰的不僅僅是上市公司,審計機構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據證監會官網最新數據統計,今年以來,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已經發布6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罰沒金額13.87億元。其中,內幕交易和信披違法案件數量合計占比超七成。根據我國現行的證券法律相關規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一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且行政處罰,投資者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索賠。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在發布行政處罰公告的當天,嘉澳環保還發布公告表示,董事查正蓉因其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財務總監職務,此后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查正蓉女士自2006年開始便在嘉澳環保工作,歷任統計員、主辦會計、財務經理等職位。自2009年9月起開始擔任公司財務總監,2016年9月起擔任公司董事,至今已在嘉澳環保從事財務相關工作15年之久。
對此,看懂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程宇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從程序上來講,將應合并未合并的主體不納入合并范圍,這本身就說明公司內控形同虛設,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應發揮的作用沒有發揮。而實質上,這說明公司治理有問題。如果是由公司實控人操縱一切,且不受限制,那這將產生很多不可預期的風險,并由此導致投資人無法對公司實際價值做出準確評估。
財務數據多次出現紕漏
公開資料顯示,嘉澳環保成立于2003年,主要從事環保增塑劑及穩定劑、生物質能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中環保增塑劑、穩定劑廣泛應用于PVC醫療器械、人造器皿、汽車內飾、兒童玩具、食品包裝等塑料制品加工領域。
嘉澳環保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20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2.3億,同比增長14.4%;實現歸母凈利潤3716.5萬,同比下降40.2%,公司在報告期內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21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2億,同比增長32.5%;歸母凈利潤2099.7萬,同比增長197.6%。
針對2020年凈利潤大幅度下滑,增收不增利的情況,嘉澳環保并未作出任何說明。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嘉澳環保的資產負債率高達54.13%,負債總額11.71億元,其中流動負債7.74億元,占總負債的66%。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這并不是嘉澳環保第一次在財務數據披露上出現問題。通過翻閱其過往公告,記者發現,2020年3月5日,嘉澳環保連續發布2017年度至2019年度9份“更正”年報、半年報及嘉澳環保和審計機構瑞華審計相關財務數據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說明。
對此,5月13日,嘉澳環保方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自查發現公司公告的年報、半年報數據與當年公告的審計報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共5處不一致的信息。經核實,系公司財務工作人員失誤導致的年報格式不全、數字抄寫錯誤或抄寫串行所致, 公司將更正后的年報、半年報報告全文重新公告。為方便投資者審閱,公司將歷年定期報告配套的摘要也一并予以公告(共計4項摘要報告),但摘要內容并未更正任何內容。該更正過程經公司審計機構確認。
記者了解到,嘉澳環保2019年年報的審計機構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而該事務所在2019年因康得新財務造假事件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20年,嘉澳環保將202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更換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記者趙奕 胡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