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網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自今年7月份就因“資金鏈”安全問題引發關注的名門地產(河南)有限公司(下稱“名門地產”)再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據本網統計,目前名門地產名下涉四項被執行人信息,合計被執行金額約為1.89億元。
其中,11月17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名門地產及其董事長、實控人孫群堤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1.81億元,涉案案號(2020)豫01執1550號。案件具體為黃振波與鄭州沐恩建材銷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公開信息顯示,名門地產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為孫群堤。該公司旗下有北京興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南名苑置業有限公司、鄭州名門地產有限公司(下稱“鄭州名門”)等多家全資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據本網此前報道,名門地產子公司鄭州名門近期同樣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列入被執行人,鄭州名門曾向河南中牟農村商業銀行借款1.4億元逾期未還被訴至法庭,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4億元。(武楠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