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友秋 圖片來自網絡
涉嫌財務造假的新三板上市公司鑫秋農業(ST鑫秋,832268),罷免了他們的董事長。
7月25日,鑫秋農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在21日上午10:30緊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免去張友秋先生公司董事長職務的議案》。
“張友秋先生因決策失誤,對公司發展造成困境,不適繼續履行董事長職責,現決定免去張友秋先生公司董事長職務”公告稱,會議包括張友秋在內到場董事共計5人,在張友秋本人回避表決的情況下,議案獲得4票全票通過。
在董事會選舉出新任董事長之前,鑫秋農業董事長職責由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秘書宋洪勝代理執行。
在此之前,鑫秋農業董秘宋洪勝以及一名不愿具名的股東代表曾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的專訪,質疑張友秋涉嫌虛增收入、虛增利潤,并導致公司陷入困境。
7月13日,證監會山東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已經入駐鑫秋農業進行現場檢查。
深陷財務造假丑聞并可能面臨摘牌退市風險的鑫秋農業,如今正成為眾多投資機構的眾矢之的,主辦券商中泰證券在公司上市前后是否“勤勉盡責”也遭到投資機構的質疑。
21日澎湃新聞刊發《鑫秋農業陷財務造假漩渦:董秘自曝家丑稱董事長涉嫌虛增利潤》的報道后,一名知情人士再次聯系上澎湃新聞記者,并向記者透露了更多細節。
"證監會的此次派駐工作組進行現場檢查,實際上是因為之前已經有參與增發的投資機構向證監會進行了實名舉報。"22日,這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
"大概虛增了凈資產有3個億左右,虛增收入數億。"這名知情人士稱,在公司內部發現財務問題嚴重后,眾多投資機構曾與公司董事長張友秋進行過一次正式的交談,“他本人如實說了,虛增應收賬款、存貨、在建工程有多少,在棉花市場不景氣之后,找人買貨虛增了多少收入和應收賬款,講了很多的細節。”
這名知情人士稱,根據張友秋本人的供述計算,鑫秋農業虛增的凈資產大概在3個億左右,“這只是一個概數,最終還要看監管機關的認定。”
在此之前,澎湃新聞記者曾獲得一份時間為4月初的內部會議紀要,這份會議紀要顯示包括宋洪勝、李愛國、賀杰、張勇四名董事,甚至董事長張友秋本人也簽字認可“涉嫌虛構資金、利潤,并直接指揮財務工作人員編制財務報表、挪用公司募集資金,使公司賬面造成巨大漏洞,張友秋董事長負有首要責任”。
不過,對于公司董秘以及股東代表質疑張友秋涉嫌財務造假的問題,張友秋在此前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曾表示:“(財務造假)這個事證監會正在查,以他查的為準吧,我個人不回應,最終會有公斷。
如果鑫秋農業財務造假的問題被監管部門認定,那么鑫秋農業已經涉嫌欺詐發行。
2015年5月份,鑫秋農業的一份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顯示,鑫秋農業一次性向10家投資機構和3名自然人增發了2500萬股,募集資金1億元。
包括主辦券商中泰證券、九州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在內的四家券商分別認購400萬股、100萬股、200萬股和100萬股,在全部所有認購機構中,中泰證券是此次增發的最大認購方,耗資1600萬元。
除此之外,九鼎新三板1號私募基金、蘇州金創鼎福投資中心、臨沂恒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德普惠投資管理中心、啟程未來新三板1號私募基金、冪方資本新三板衡廬投資基金也分別認購250萬股、225萬股、200萬股、300萬股、200萬股和225萬股。
按照鑫秋農業的停牌價計算,上述增發進來的十家機構的所持股份市值已經縮水一半,而等待他們的或許是更危險的局面。
“僅僅被摘牌強制退市還是比較樂觀的,如果是破產清算,所有投資機構都會血本無歸。”此前,一名不愿具名的股東代表曾經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如果債權問題可以解決,經過三五年的運作,鑫秋農業或許可以繼續活下去。
“實際上,掛牌上市前鑫秋農業就已經嚴重資不抵債,公司現在已經沒有什么業務,”上述知情人士并不樂觀,他表示目前鑫秋農業早已經是嚴重資不抵債,即使不被摘牌退市也已經沒有存續經營的能力。
無疑,上述參與鑫秋農業定增的券商和私募基金都將損失慘重,而作為主辦券商的中泰券商如今也受到各方質疑,“中泰證券是山東本地券商,如果說真的認真做了盡職調查的話,能審核不出來嗎?”
在一份中泰證券推薦鑫秋農業掛牌和公開轉讓的推薦報告中,中泰證券稱“齊魯證券(后更名為中泰證券)推薦鑫秋農業掛牌項目小組與鑫秋農業鑫秋農業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員工等進行了交談,并同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了充分交流;查閱了公司章程、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記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審計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納稅憑證等;了解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內控制度、規范運作情況和發展計劃。通過上述盡職調查,齊魯證券認為鑫秋農業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關于進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所規定的掛牌條件。”
來自多名股東代表以及董秘宋洪勝的信息稱,鑫秋農業財務造假的問題在上市之前就已經存在,而且董事長張友秋在4月份已經承認自己涉嫌虛增收入、利潤等財務指標。也就是說,主辦券商中泰證券在上市之前對于鑫秋農業的財務造假問題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而在公司財務造假問題浮出水面后,中泰證券也未督促公司發布公告向投資者揭示風險。
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試行)”要求,主辦券商需要“指導、督促掛牌公司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事前審查掛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發布風險揭示公告。”
“我覺得我們是盡職盡責的,以前哪有主辦券商對保薦公司年報不予認可的。”26日,中泰證券企業文化部胡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針對鑫秋農業的問題公司不方便進行回應,“以對外公告為準。”
在主板市場,受欣泰電氣欺詐上市的影響,主辦券商興業證券被證監會警告并沒收保薦以及承銷收入數千萬元并被罰款數千萬元,保薦代表人被處十年市場禁入處罰。
最新的消息顯示,監管層正對券商的內控體系建設進行從嚴監管。有報道稱,監管當局正在考慮將保薦業務納入證券公司的整個風險控制體系之內,處罰措施將升級為“撤銷保薦業務牌照”,
“保薦機構的追責關鍵看是否勤勉盡責。”報道援引一名監管部門人士的話稱,未來在處理欺詐發行案件中,要全面追責,發行人上市材料中的所有簽字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