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間,華潤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聲明稱,6月17日萬科第17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審議萬科重組預案是否通過出現了嚴重的爭議。7月3日,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會同北京大學企業與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請國內13位權威法學專家召開了“萬科股權爭議論證會”,就董事會決議效力、一致行動人等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研討。
論證會后,專家們形成了以下四點法律意見:
(一) 獨立董事張利平提出回避表決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萬科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6?17董事會決議實際上并未有效形成,按照現行法的規定股東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議;
(二) 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為止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暫無證據表明華潤公司與寶能公司應被認定為一致行動人;
(三) 股權分散且以創始人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產生內部人控制、忽視股東合理訴求與合法權益的現象發生;
(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應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內部規定,董事(含獨立董事)個體不宜擅自披露未公開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附:萬科公司股權爭議論證會專家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