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為大力支持北京“兩區”建設,在北京市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旅行社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了暫時調整。10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在北京市落實國務院調法調規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調整內容是“在通州文化旅游區,允許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須由中方控股即中方投資不少于51%)”;《旅行社條例》調整內容是“允許在京設立并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從事除臺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
北京市文旅局一級巡視員周衛民認為,調整這些法規的重要意義有利于釋放北京“兩區”建設政策紅利效應,以及北京“兩區”建設中文化旅游領域的開放發展,既促進了與北京建設全國文化中心相適應的高價值文化產業的發展,也促進了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綜合性產業、新興產業以及與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息息相關幸福產業的發展。
同時,吸引外資對北京經濟發展有關鍵性作用。周衛民指出,調整這些法規有利于將北京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夯實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文化根基,從而擴大消費,特別是文旅新消費,增強消費對北京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對于城市副中心的文旅產業發展,周衛民認為,吸引外資投資,能夠促進中外文藝表演團體的交流互鑒,發揮好北京環球度假區帶動輻射作用,促進通州大運河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以及張家灣設計小鎮、臺湖演藝小鎮和宋莊藝術小鎮等特色小鎮錯位化、差異化的高質量發展。(記者 劉卓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