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跟投”模式是科創板一大制度創新,它打破了券商“只薦不保”的現象,備受市場關注。
11月5日,有5只科創板新股上市,與之前上市首日動輒2、3倍的漲幅,這五只股票平均漲幅回落不少,漲幅最高的普門科技當日漲幅115.71%,日漲幅最低的久日新材僅上漲6.4%,創下科創板企業最低紀錄。科創板股票分化,并非從這天開始。隨著市場逐漸回歸理性,保薦跟投機構的浮盈也逐漸喜憂參半。
數據顯示,截至11月1日,41家科創板上市公司合計為19家保薦機構帶來了16.84億元的賬面浮盈,平均浮盈收益率高達81.48%,但整體浮盈情況較一月前已經縮水近一半。數位受訪人士都認為,科創板股票股價正逐步回歸理性,不排除兩年后有跟投項目出現虧損。
有大型券商另類子公司負責人表示,知識、創意是推動經濟增長的唯一動力,作為一個新的制度嘗試,科創板及注冊制的推出適逢其時。市場的短期起伏會一定程度上影響保薦機構的階段性財務表現,但或許只有經歷過賬面起伏,才能真正倒逼保薦機構更多地從投資者角度去選擇標的,才能真正提升保薦質量。換句話講,現在的狀況或許是為更符合制度設計初衷的博弈機制的建立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
19家券商跟投平均浮盈收益81.48%
科創板平穩運行已超百天,至11月1日,有41家科創板公司掛牌交易,不僅給保薦機構帶來了可觀的承銷保薦收入,同時還帶來了不菲的跟投浮盈。
具體來看,對已上市上項目,19家保薦機構的另類子公司共計獲配投入資金20.67億元,所獲配股票合計實現賬面浮盈16.84億元,平均浮盈收益達81.48%;而若以上市以來最高價來算,券商跟投資金的賬面最高浮盈48.55億元,浮盈收益達2.35倍,不過由于科創板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大多股票上市初始波幅巨大,資金博弈較為充分,最高價時點的收益率參考意義不大。
賬面浮盈絕對值來看,最高的是中信證券,其保薦上市的6家科創板企業合計投入跟投資金3.42億元,至11月1日,賬面浮盈已達2.64億元,浮盈收益率為77.35%。有6家券商跟投資金的浮盈收益率超100%,其中,中德證券保薦上市的2個項目合計獲配投入6290.52萬元,目前浮盈收益率高達2.79倍,暫為行業最高。
有參與科創板項目的券商投行負責人表示,大券商保薦跟投項目浮盈收益率整體低于中小券商高,或與不同券商跟投項目的規模和業務結構有關系,即大券商普遍做大項目,而大項目成長性有限,比如中國通號,因體量較大,其未來業績每年增長率較中小企業想象力受限。
“跟投”機制正在合理定價中發會作用
雖然券商跟投科創板項目的浮盈收益率高企,但較一個月前已有明顯縮水。據記者梳理,在9月末時,16家券商另類子公司跟投的30個科創板項目平均賬面浮盈收益約1.3倍,較現在高出一半。且41只科創板股票已呈分化態勢,有15只股票較發行價有超100%以上的漲幅,但也有個別股票面臨“破發”壓力。
多位受訪人士都認為,目前的跟投浮盈對兩年后股價的參照意義甚微,科創板股票股價正逐步回歸理性,甚至不排除兩年后有跟投項目出現虧損。
監管設立券商“跟投”機制的初衷,即加大保薦機構的把關責任,更好發揮券商研究定價功能。經過數月的檢驗,是否實現了這個制度的初衷?
上述另類子公司負責人表示,市場的短期起伏不應該作為判斷一個機制成功與否的標準,要在更長的周期里去檢驗跟投制度的有效性。他認為,長遠來看,跟投機制對進一步提升保薦機構的定價能力,完善全市場的的博弈機制有幫助。目前監管層對市場波動保持了相當的定力,沒有因短期波動而進行干預,將市場調節的功能充分交給市場,難能可貴。
上述投行負責人表示,在投行實踐中,整體來看實現了監管制定該項制度的初衷,保薦機構在挑選項目以及定價時,肯定會考慮到跟投股票未來的收益,在保薦收費和投資收益中進行權衡。
券商建議跟投機制增加一些彈性
跟投機制之下,兩年之后科創板公司股價如何變動,目前尚不得而知。毋庸置疑的是,業內人士都將科創板視為一塊重要的增量業務,努力在這塊資本市場“試驗田”中耕耘以求豐碩收成。
今年以來,多家券商不斷成立或增資另類子公司,加強布局科創板股權投資業務。截至目前,已經有69家券商設立了另類子公司,其中逾十家都是今年批復設立。此外,有多家券商對另類子公司進行增資。
上述另類子公司負責人表示,券商另類子公司開展跟投業務,其實是要在二級市場上實踐長期投資的理念,會帶來一些挑戰和機遇。挑戰首先表現于,上市公司估值會隨著二級市場的波動會影響階段性投資收益,可能會影響到保薦機構長期持有的信心;其次,跟投公司的風控機制需要重新審慎認定;第三,跟投子公司必須像戰略投資者一樣去幫助上市公司做好價值維護,幫助其進行橫向和縱向整合,以形成核心競爭力,這會對跟投公司完善服務能力和服務功能都形成倒逼機制。在金融開放的大背景下,跟投機制為另類子公司提供了一個先行嘗試的機會,是個難得的行業機遇。
資深業內人士認為,目前跟投機制采取“強制跟投”的方式似有完善的空間,建議增加一些彈性,比如變“必須跟投”為“可以跟投”,同時將每一個發行區間內固定的跟投比例設置為彈性比例,比如“發行規模10億以下的IPO,跟投比例為3%到5%。”那么保薦機構最后在進行跟投時的比例選擇,其實也向市場表達了價值判斷,為投資者提供了價值指引。(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