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資本市場密集迎來法制體系進一步提升完善的信號。9月3日,多位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建議,下一步重點要加大信息披露監管力度、加大違法犯罪成本。
近年來,《證券法》修訂工作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業內人士分析,由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在內的證券違規行為對市場影響較大,目前實行的《證券法》的部分制度設計和制裁條款已不合時宜。
8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下半年將做好證券法修訂草案的審議修改工作。
8月25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召開會議,研討細化資本市場改革總體方案。這次改革有望在許多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亮點頗多。比如,爭取于年內通過《證券法》修訂,探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推動修訂刑法,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上市公司虛假披露信息等行為的違法成本,堅決打擊說假話、做假賬的違法違規行為。
市場也關注到,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近日表示,繼續全力配合推動《期貨法》立法工作。此外,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強調,要“健全資本市場法治體系,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在市場化和法治化改革的方向之下,越是要讓市場發揮的作用越大,越需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進行支撐。
他舉例說,從審批制到核準制以及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對法律支撐的要求是不同的。從注冊制的改革來講,就需要在《公司法》、《證券法》等方面進行一系列的調整和改革。
展望未來,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在立法上要提升市場的包容性,以此作為基點來強調依法治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信息披露監管的力度。此外,要加大違法犯罪成本,加大相應的處罰力度。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智斌認為,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設計是未來的重點之一。如果投資者權益能夠得到切實保護,投資者也能夠持續、穩定地參與資本市場投資,從而推動資本市場有序、平穩地健康發展。
針對上述方案提到的“探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王智斌分析,集體訴訟制度大大降低了投資者訴訟的門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投資者。與發達市場不同的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主體以散戶為主,投資者結構與以機構為主體的發達市場存在較大差異,所以必須要吸收經驗,根據中國國情以及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建立自己的集體訴訟制度。見習記者 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