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向券商下發了《關于切實提高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質量和問詢回復質量相關注意事項的通知》,對做好招股說明書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與指導。
“這幾年,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越來越充分,這方面的工作也正在一步步完善。”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自科創板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在推進信息披露真實性方面的工作就備受各方關注。
在本次《通知》的投資者保護一項中,便明確提出當公司被認定欺詐發行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中國證監會等有權部門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啟動股份購回程序,購回公司本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諾;存在老股配售的,實施配售的股東還應當承諾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由次可見監管部門不遺余力推進信息披露真實性工作的決心。
“相對于中國科創板,其他發達國家市場有更強的做空機制,如發現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實,做空便能獲利。因此這種做空更加有利于公司向投資者披露真實的信息。”李迅雷表示。
自2010年以來,做空赴美上市中概股的新聞已屢見不鮮。多家國內知名企業,在被做空機構狙擊后被除牌,更有甚者被迫退市。
“在當前國內證券市場中,融券比重較小,股指期貨也有限制倉位的比例,總體來說國內比較缺乏做空機制。”李迅雷表示,“除了缺乏做空機制,美國《證券法》對違法信息披露的處罰力度也相對較嚴,對于違反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司、投行、會計師事務所都會承擔嚴厲的后果”。
根據美國國會在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法案》,任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對違法的注冊會計師可被判處10年以下監禁或罰款。同時,該《法案》還通過規定強制實行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限制注冊會計師去被審公司任職等多種方式,降低了審計機構聯合公司進行財務舞弊的可能性。
“當前中國的《證券法》依然在修訂中,老版的《證券法》對違規的信息披露情況處罰力度較輕;但未來,一定會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李迅雷表示。
外資背景的基金仍表現出高度關注。于2017年在中國大陸拿到首張外資私募牌照的富達國際便對科創板表現出濃厚的興趣。“科創板是中國資本市場轉型的重要里程碑。”富達國際中國區股票投資主管、基金經理周文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她表示,從長期來看,對科創板持樂觀態度,隨著時間的推移,科創板將有助于實現公司的真正價值,進一步提升市場活力。見習記者樊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