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大連商品交易所發布通知,為更好適應新時期發展需求,修改了《大連商品交易所章程》(下稱《章程》)和《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下稱《交易規則》)。
記者了解到,隨著期權上市、鐵礦石期貨引入境外交易者及場外市場建設的推進,大商所已經初步實現從單一封閉商品期貨交易所向多元開放綜合性衍生品交易所的轉型,開啟建設國際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的新征程。為適應新形勢、新發展和新要求,大商所對《章程》和《交易規則》進行修訂,以鞏固交易所戰略轉型成果,進一步充實多元開放發展內涵,加強國際化發展深度,拓展場外市場建設廣度,提升自律監管水平高度。
據通知,修改后的《章程》和《交易規則》基本保持原有的章節結構,《章程》修改11條;《交易規則》修改17條,增加6條,刪除1條。主要修改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交易所已經取得了中國證監會授予的QCCP資格,為與國際業務慣例、準則接軌,明確交易所中央對手方的身份,并滿足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即PFMI的評估要求,交易所在理事會下增設風險管理專門委員會。另外,根據境外交易習慣調整了境外機構開戶規定,提高相關規定的可執行性。
其次,明確交易所和會員可以從事期貨交易及相關活動,為其開展場外業務提供制度支持。
再次,完善交易所自律監管職能,在《章程》和《交易規則》中明確交易限額、風險警示等重要制度,增加交易所化解風險的措施,規范交易所向證監會上報違規線索等行為。
此外,此次修改還補充和調整了理事會與理事長相關法定職權、重要會議召開方式、交易所自身廉潔性制度等內容,并對《交易規則》中部分條款的文字表述進行優化。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商所將持續做好規則優化工作,不斷滿足國際化和場外業務發展的現實需求,為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和加快場外市場建設提供更為完善的制度保障,增強國內外交易者參與大商所市場的信心,積極努力打造多元開放、國際一流衍生品交易所。記者 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