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和加強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所稱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支持城市管網建設、城市地下空間集約利用、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市排水防澇及水生態修復的轉移支付資金。補助資金由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根據《辦法》,補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按照既定補貼標準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補助。黑臭水體治理示范通過競爭性評審等方式確定示范城市,中央財政對入圍城市給予定額補助,不同批次補助標準分別為6億元、4億元、3億元。中西部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中西部省份上報確定的3年建設任務投資額,按因素法分配資金,并按照相同投資額中西部0.7∶1的比例,對西部地區給予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