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多年的保險業減稅靴子終于落地。5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宣布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提至18%。據保險專家測算,以2018年的數據為基礎,可為保險業在2018年減稅超400億元。
《公告》顯示,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此前,據國家2009年發布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顯示,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與之前相比,財險業手續費扣除標準提升了3個百分點,壽險業手續費扣除標準提升了8個百分點。
對此,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王向楠認為,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占中國保險企業營業費用的比重明顯高于國際水平,這項扣除措施能減輕保險企業負擔,特別是在“營改增”實施后,使得保險業的稅收負擔不增加。保險業雇傭了800多萬個人代理人,還有大量兼業代理和其他類型的保險中介,此舉通過稅收杠桿,能提升保險業對全社會就業的吸納能力。
王向楠表示,如果以2017年為例,此次稅收優惠可為保險業減負434億元。據王向楠計算,2017年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收入為10501億元,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為1761億元,所以此舉將降低應納稅所得額315億元。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率計算,所得稅讓利為7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