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高等教育健康發展,提高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水平,《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違規招生違規辦學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日前出爐,我省將針對部分高校在招生和辦學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4月1日全面啟動。
《方案》明確,我省將重點治理四大類違規行為,促進高校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和辦學秩序。根據安排,4月1日~30日自查自糾階段,各高校要按照治理工作任務,結合本校實際,突出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對招生、辦學、管理等各個環節逐一進行排查,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建立整改臺賬,設定整改期限,落實整改任務。
5月2日~31日督導檢查階段,省教育廳將組成工作專班,通過明察暗訪、聽取匯報、實地查看、座談走訪、信訪線索舉報等形式,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在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問題線索,將依法依紀依規,跟蹤問效,追究責任,并采取適當形式在全省范圍進行通報。
1、規范高校招生宣傳工作
重點治理:向社會公布未經省教育廳核定的招生章程,招生宣傳內容超過核定的招生章程內容;招生宣傳資料含有虛假信息,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普通教育與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在辦學性質、辦學層次、學歷證書發放、畢業生就業等方面虛假承諾或欺騙學生,中等職業學校擅自使用高等教育層次名稱開展招生宣傳;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搶奪生源;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或發放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與招生掛鉤的費用。
2、重點治理:未經批準或備案,以聯合辦學、設立教學點等名義,設立分校或校外辦學點,將具有本校學籍的學生在校外違規培養;高校不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和不核實學生實際報到情況將錄取學生全部注冊學籍。
3、嚴厲打擊違規招生行為
重點治理:未按照國家和省、市備案、審批或確定的招生范圍、招生專業、招生人數等實施招生;違規組織生源和錄取考生;委托社會機構以高校名義開展招生工作;在高職單招、“3+2”分段制、五年一貫制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中組織不符合條件的生源參加報名考試。
4、規范高校辦學行為
重點治理:未經批準,擅自委托中等職業學校舉辦高等教育,專科層次院校舉辦本科層次教育;除經教育部批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外,舉辦有其他形式所謂“預科班”等違規行為。(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