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一連下發10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有9張罰單直指車險業務,而這9張罰單涉及人保、平安、太保、太平四大財險公司的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梳理上述險企被罰原因,均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編制提交虛假報表。其中,通過保費返還回扣成為違規新亂象,如開展集分抵扣車險保費的營銷活動等。
例如,保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對太平財險做出的處罰決定顯示,2017年1月至6月,太平財險在某車險平臺開展集分寶抵扣車險保費的營銷活動。太平財險預付資金向某集分寶公司購買集分寶,某集分寶公司收到款項后將相應數量的集分寶發放至太平財險名下的集分寶賬戶。太平財險使用上述集分寶,在客戶支付車險保費時直接抵扣部分保費。太平財險通過該種模式銷售車險,對應的車險保費收入為9948萬元,太平財險使用集分寶抵扣的車險保費共計3557萬元。
保監會列舉的違規亂象并非個例。保監會披露的平安財險相關違規數據顯示,2017年1至6月,平安財險寧波分公司在商業車險業務銷售過程中,制定并執行當地營銷方案,抵扣保費共計4976萬元,涉及商業車險保費3.09億元。有分析人士解釋,這一數億元的保費僅是一個公司的一家分支機構,由此推及整個行業,通過違規返利收入的保費規模將是一個天量數字。
商業車險費率改革給公司更多產品定價權,但是,部分公司把賠付率暫時下降帶來的改革紅利當成競爭資本,盲目提高手續費爭市場、搶份額,導致車險費用水平高企,引發社會對車險行業效率的不認同以及對車險產品“不道德”的質疑。
“車險業務在財產保險業務中占比超過70%,車險過高的費用率,讓老百姓替公司違法違規競爭買單,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也必須予以規范。”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保監會決定對平安財險罰款80萬元,對多位負責人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外,還撤銷時任平安財險總經理助理吳軍任職資格;平安財險寧波分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罰50萬元,時任分公司副總經理楊剛、余兵強均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任職資格;人保財險四川分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罰79萬元,且時任分公司總經理侯志軍警告并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任職資格。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認為,在成熟的市場化環境下,充分競爭可以促進市場主體提高效率、改善服務,有利于市場發展,有利于消費者。但是不正當競爭、惡性競爭不但破壞市場規則、破壞行業形象,最終也會損害消費者利益。車險市場是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競爭中問題最為凸顯的領域,尤其是違法違規開展高費用競爭,導致財險市場秩序進一步紊亂。
除了市場營銷惡性競爭外,保險公司提交虛假報表導致數據失真也較為嚴重。保監會查處上述四大財險公司時,均涉及這方面。財險監管工作會指出,數據失真突出體現在車險領域,在現場檢查中發現,保險公司普遍采取虛列費用、虛掛中介、虛假績效、給予高額合同外利益等方式變相突破條款費率審批管理,部分保險公司通過費用延遲入賬、非正常調節未決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簽訂非正常再保險合同等方式調節財務報表數據,隱瞞高費用投入的事實,掩蓋經營和財務風險,造成市場混亂和風險積聚。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人保、平安、太保等是近年來車險市場競爭的主要參與者,對這幾家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有利于對市場形成有力震懾,也是給行業立好了規矩。(陳婷婷)